不是篇幅越长你的读后感就越好,真正优秀的读后感是有属于自己的想法的,读书从来都不是为了打发时间,让我们一起好好的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告白》的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告白》的读后感篇1
买了电子版后我花了两天就读完了,是我读书最快的`速度了,读的过程中,内心时刻充满着激动和恐惧,激动在于我心中的价值观被这本书很好的展现出来,恐惧是因为我怕自己会踏上莉迪亚的“不归路”。书本花了很多的时间描绘人物心理和细节,但总的内容这篇文章就可以涵盖,但是它带来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
文章以女主莉迪亚的死亡拉开序幕,用莉迪亚死亡后家庭生活的变化和死亡前现实的生活交织描写。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李是一个美籍华人,靠着父母餐厅端盘子等不体面的工作把詹姆斯变成了美国国籍,但詹姆斯因为父母的工作深感自卑,他从不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父母,为了不让大家以他为话题点,他拼命的想要融入周围的人群,他只希望自己普普通通,不被人注目,但由于他的独特的外表,不管在哪里都感觉周围充斥着异样的眼光。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知名学府哈佛大学,他继续努力读研读博,他本以为可以留在哈佛大学任教,因为当时他的导师告诉他有个历史教职刚空缺出来,然后最后也许是因为他独特的外表或是不善于交际,他最终没能留在哈佛,而是去了一个普通的高校—海尔伍德任教。从那时起,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讨厌过去的一切,讨厌怯懦、独特、孤独,向往合群和普通。
同时由于詹姆斯的儿子性格软弱,这也让詹姆斯想起了年轻的自己,眼前的孩子似乎就是过去的自己。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自然也不喜欢现在的儿子。当他儿子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去外太空,当宇航员的那一刻,他不知觉得打了孩子一巴掌,把他和孩子的牵绊打碎了。因此詹姆斯觉得莉迪亚很像年轻的玛丽琳,那么合群、惹人喜爱,因此他把自己全部的关爱给了莉迪亚,因为内心的自己多么向往自己年轻时可以像莉迪亚这样。
莉迪亚由于害怕母亲再度离开家,让家庭支离破碎。害怕父亲每天对自己失望的表情。因此她选择了妥协。虽然说自己会听从莉迪亚的想法,她只是给她建议,但每次目前都带着强烈期待,也许她自己没有注意,但孩子全看到了心里,因此她只能每次用好的好的来回答。以至于让妈妈认为她就是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想要当医生。为了不让爸爸失望,她在没有任何朋友的情况下,选择拨打语言助手,自己则假装是在和好朋友聊天。
家庭和事业本身就无法分隔开,一旦产生它们势必会交融在一起。任何企图把家庭和生活分开的手段都是徒劳,因为梦想再大也逃不过人心。我记得毕业后不久面试了白鹭芳洲艺术基地的销售岗位,后来得知它主要是个性化婚礼策划的,而且老板和他的老婆在一起工作,他老婆是他的助手,她已经有了培养孩子的根本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这一切的基础是承认孩子是一个脱离父母的、独立的个体。他属于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梦想和性格。他不是承载我们未完成的梦想的器皿。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孩子实现自己梦想的道路上提供成年人的帮助,知道孩子的兴趣和天赋,把枯燥的事情用孩子感兴趣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他喜欢动物不喜欢英语,用动物组成英语字母的形式或许有帮助。我们需要的是找到孩子的天赋、引导他去做他可以做的很好的事情,慢慢的,做的好的事情就会变成他的兴趣。我的原则是,如果你本身足够厉害,你可以帮助孩子找到工作,那么你可以事无巨细的关注孩子。如果你希望你孩子超过你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无为而治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你只需要倾听孩子,给予指导和建议。学习生涯中有两个东西极其重要,兴趣和朋友。
生命无法回溯,现在的一切终究会连点成线,在你年老时刻,回忆起来,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告白》的读后感篇2
?无声告白》,里面有几种矛盾:玛利亚的想要独特,想要出类拔萃与詹姆斯的想要平凡,想要合群之间的矛盾;莉迪亚被父母过分关爱与内斯被父母忽略之间的矛盾;一个家庭中存在着这两种矛盾,却奇异的维持了十年的平静,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一旦其中一个角色消失,家庭的平静被打破,原先隐藏的矛盾就显现出来了。莉迪亚的死是一个导火线,家庭矛盾爆发。
父母把自己的希望赋予给你子女,希望其按照自己希望的生活方式生活:玛利亚希望其女儿实现自己成为医生的梦想,不断的迫使女儿学习物理、生物;詹姆斯希望女儿可以有朋友,融入到美国人的圈子中去,迫使女儿学习舞蹈,打电话给“朋友”。内斯考上了哈佛,不再与莉迪亚分享苦难了,以上种种,导致了莉迪亚的死亡。
莉迪亚其实希望重新开始的,希望可以对父母说不,高兴的祝福内斯,但是上帝没给她机会。
《告白》的读后感篇3
曼德拉这个名字,曾无数次出现在我的笔下,他的事迹、他的精神、他的胸怀,每每成为我文章最精华闪耀的部分。然而仅作论据引用,大多对曼德拉的认识是浅薄、公式化:他是南非领袖,他是黑人反种族隔离的先锋,他因此被构陷入狱27年......
这首《光辉岁月》是黄家驹为南非黑人领袖曼德拉所创作的一首歌,歌中歌颂了曼德拉的生平和精神。极简的歌词,勾勒出一个曼德拉,勾勒出一种精神,勾勒出一种形象——为种族歧视不断斗争的战士。
?无声告白》一书,文字代替画面,描绘了香港移民到美国的第二代的生活缩影。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种种问题拷问着在蓝眼睛王国中生存的黄眼睛一家。
小群体尚且排外,不用说一个种族。不论他们来自何方,说的是不是纯正的英文。只要是与本人种不同,在那个年代就是异类。排异目光,差别待遇,成就不了一个人,却能毁掉一个家庭。
我并非黑人,曼德拉所牺牲的、追求的、维护的到底是什么,说得出写得出但一直不能切身感受。看完这本书,听着这首歌,凝视那句肤色斗争,是了,怎么能感受不到呢。我非黑人,我是黄种人,中国人,我的发色是黑色的,眼珠是棕色的,皮肤灿烂着阳光的颜色。
生于祖国强盛的时代,是我们的幸运,可我们黄色皮肤的先辈们,在那个惨淡的时代,所遭受的隔离与歧视,比黑人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的委屈与痛苦,隔着时代的万水千山,隐隐传来。他们斗争、反抗,让不屈的嘶吼回荡在阳光灿烂的光辉岁月。
不仅仅是如此,歧视无处不在,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疾病歧视......一个群体合起来异化另一个群体,同时自己却又受着另一个阶层的群体压迫。一层又一层,一圈又一圈,歧视的意义是什么呢?
脱去皮发,掩去外貌,众人皆为白骨一架。舍去种性,抛开世俗,死后不过黄土一抔。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为何要歧视呢?
《告白》的读后感篇4
这本书让我读的很压抑,边读边痛。
作为一个混血儿的妈妈,我也有担心,是否我的孩子不属于任何一群人,是否他们会为自己的身份认同而产生心理问题。只有长期生活在国外的人,才能够有体会,这种焦虑和感同身受不一定是因为真的切身遭受了什么歧视和区别对待,毕竟很多人的圈子只在华人区,而且很多人的英语不够好,也不够敏感,遭受了区别对待都不敢确定。而作为移民第一代的人,其实终身都完全可以做到没有认同障碍,因为我就是中国人,就算我拿着别国护照,我的心理认同还是中国人。而真正难的是移民二代的孩子,何况文中的主人公生活在那个种族歧视和平权运动没有变成政治正确的年代。
在这个全球化骤然停止的20__年,在这个中澳关系不可避免走向敌对的年份,我看这本小说真的是有些低沉。当大家不用种族,国籍标签来典型化人群,在不太排外的相对友善的全球化气氛下,人心是开放的,是不是就不会对心理敏感人群造成创伤呢?
我不喜欢看译文,因为很难保证原文的文学性和翻译的意境的贴合,所以这本书的一开头让我很想放弃,所幸后来讲故事情节了,没有那么多大段环境和心理描写,因为中英文太不同了,优美的英文翻译成中文总是难免怪怪的,还是直接讲故事情节来得好。
男主人公的痛苦在于生活在一个全是白人的社区里,他没有办法融入,所以被接纳受欢迎成为了他的追求所在;女主人公的痛苦源自于她不甘心做家庭主妇,受困于理想的自我和现实的庸碌之间无法自我肯定。两个无法接纳自己的人,都把实现理想自我的期待寄托于大女儿身上,可怜这个女儿那么懂事又那么敏感,她明白父母的期待,为了不再让家庭分崩离析,她掩埋了真实的自我,天天活在害怕无法满足他人期待的阴影下。生命能量越来越低,最终无法负荷!
?少有人走的路》这本书是他们的解药,dedication totruth,不要活在心愿中,给自己和他人时间改变,接受自己的现在与理想自我具有相当长的距离。心痛那个小女孩,她活的太累了,在恐惧中长大的孩子,无法安心做自己。
《告白》的读后感篇5
在《无声告白》里,詹姆斯一家,一对夫妻和三个可爱的孩子,看似幸福的家庭,但在这个家庭中生活的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编织的美丽谎言和噩梦里。但很明显,导致这个家庭的不幸的,不仅仅是沟通和倾听的问题,悲剧的根源在于父母詹姆斯和玛丽琳自认为是美好正确但不负责任的婚姻里。他们随意的开始,随意的怀上了孩子,又随意的步入婚姻的殿堂组成一个家庭。她们刻意地忽略对方的过去,然后幻想不切实际的未来,到头来的是女儿莉迪亚的自杀,现实狠狠击碎了他们自己编织出来的幻像。
悔悟或许永远都不会晚,但也挽回不了什么。大儿子内斯对于这个家庭已经心灰意冷,无时无刻都迫切的想要逃离;大女儿莉迪亚被父母的期望压垮,最终选择自杀;而小女儿,出生即不被期待,在家庭生活中游走于边缘,即使在莉迪亚死后,玛丽琳终于看到了可怜的汉娜,他也失去了同龄孩子该有的童真和无忧,在未来的家庭生活中,也会难以避免的卑微和小心翼翼。
做父母的真的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在一个家庭中,孩子多的话,是人难免都会对其中的一个偏爱一点点,甚至可能自己都没有察觉,但关注每一个孩子的感受也很重要。而且我渐渐的发现宽容真的是一件很难得的事,在生活中,其实大部分人自认为宽容,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你的身上。沟通能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了解,所以也更容易获得对方的宽容,在一个家庭里,作为最为亲密的人,要善于诉说自己的感受,才能更好的互相体谅。沟通真的很重要,但我讨厌那些自以为是的自说自话。
《告白》的读后感篇6
很久就有人给我推荐这本书,从题目看以为是那种很畅销的有哲理的书,后来看简介说这是一本小说,而且是国外的女作家…顿时没有了阅读欲。有次在言几又喝咖啡,没有找到自己想要买的那本书,为了消磨时间,就翻开了它,直到关门也没有看完,后来在这里找到,看完了剩下的。
我想说,看完了之后我简直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太可怕,这本书不看简直是损失。就是那种国外作家的风格,不点破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而是直接融入到故事里,同种类的话,感觉和《一个人的朝圣》很像,或者是《巴别塔之犬》,你可以说它是小说,看过之后会发现故事是蕴含着哲理的,之所以不说破,是因为你觉得它是怎样那它就是怎样的,我认为,这也是文学作品比较高的境界。
我国以前这样的作品也很多,比如余华的或者莫言的,但是现在却很少,反而那种缺乏仔细琢磨的快阅读书籍更加畅销,比如我很喜欢的刘同,不是说这样的作品不好,每种作品都有相应的受众,或许不同的年龄阶段每个人喜欢的东西会有不同就是这个道理,不同阶段喜欢的文学作品也会不同。这样说就是提醒自己,以后不要只从一个作品的分类、体裁、简介来简单的给一个作品定性。
《告白》的读后感篇7
从这本书的开始,莉迪亚的死,就充满了说不出的压抑,书中的矛盾太多了,种族歧视、婚内出轨、父母给予孩子期望过大、父母与孩子没有沟通等等,都造就了莉迪亚的死,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是如何被父母被自己给逼死的。她其实并不是真的想死,她只是想逃离。她想变坏,可是没有成功。她想学开车,可是连第一场笔试都没有过关。她想破处,可那个男人爱的竟然是她的哥哥。最后,她想到了那片湖水,她想在水中找到那种自由和安宁,结果葬身。真是悲哀。
读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到了原生家庭这个词,父母,家庭,甚至是整个生活环境,对你的影响都是潜移默化的、内斯想当宇航员,想从事航天方面的工作,但是爸爸詹姆斯觉得这没出息,甚至给了内斯一巴掌让他立刻停止这种想法。莉迪亚被迫接受母亲的梦想,原生家庭让他们每一个人的性格都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就像我之前说过,我大学里学习的钢琴,总感觉有点晚,那时候竟然萌生出结婚生子后想让自己的孩子去学习钢琴的想法,看完这本书,想了想,还是不要强迫孩子为好,学他喜欢的,这样他的人生才更完整。
愿你一生自由,不为他人而活。
《告白》的读后感篇8
用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20xx年在美国的畅销书,就像是有种魔力,被书中一家人深深吸引,想一点点的解开他们一直去掩盖的内心和一触即发的愤怒,对生活,对社会,对周围的一切。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种族歧视的问题,男女平等的问题,家庭教育的问题等等,但我认为最核心的是,每个个体的自我实现。所有这些社会问题当集中发生在1970年代一个美国混血家庭中时,并没有太多的普遍性,但书中反应的每个人不断在追寻自己心中的理想,却不分时代,不分家庭,一直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存在着。整本书读来,好像这个家如一口冰冷的地窖,不管是父母,还是孩子,都极力想逃脱,因为他们想要挣脱这个家的束缚去追求内心的自由。
母亲玛丽琳,本来是要在自己母亲的规划下从哈佛找个理想老公,然后从事医生这让人羡慕的职业,但是由于她从小与众不同的心理和环境,让她对与众不同的“中国”教授一见钟情。不管是对凯瑟琳或者是詹姆斯,他们的相遇好像对彼此都是一种解救。就这样,玛丽琳放弃了自己的职业理想,和母亲断绝了关系,开始了全职太太的生活。在母亲去世之前,她自己的理想被遗忘,但母亲的突然离世,让她心底里的曾经的梦再也不能压抑,她决定离开这个家,离开丈夫,抛下两个孩子,去完成自己的学业。她为什么选择如此极端的方式呢,的确,她在家庭的角色不允许她有自己的理想。她每天要将大部分的时间花在研究食谱,打理家务,打理孩子。终于,她迈开了追求自我的第一步,但是就在此时她又怀了第三个女儿,她必须回家。这是全书中她唯一一次追求自己的自由,但她被现实又推了回来。
第二个书中明显想逃脱的就是他们的大儿子汉斯,他总是被父母忽略,不管是他的学业,还是他的交际,他的爱好,他的理想,基本没有在父母的口中出现过,父母只关心他们的女儿。就这样,他默默的坚持着自己的爱好,为了他的理想和自由。只有两次,他打破了往日的沉默去勇敢的表达自己,第一次是他终于接到了哈佛的录取通知书,第二次是他不顾妹妹的阻挠去找杰克逼问真相。在父母眼中,他唯一的成功就是去哈佛读书,除此之外,家人不关心他任何事情。作为哥哥,他是妹妹在学校唯一的依靠,但他自己不知道,他的离开,带给妹妹多么大的恐惧。
第三个逃离过这个家的是他们的父亲,詹姆斯。作为第二代移民,他哈佛名校毕业,大学终身教师,但始终摆脱不了“中国佬”的称号。在女儿莉迪亚死亡之前,他是这个家最稳定的守护者。但女儿的离开,让他情不自禁的想要逃避眼前的一切,妻子的无理取闹,儿女的期待,现实的残酷,就这样他投入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去忘却需要面对的一切,但刚开始他也没有想过要离开这个家。真正在自己的太太说到,是他的与众不同,才让家庭遭遇了所有的这一切的灾难时,他对这个家动摇了。这是他一直深藏内心的自卑和自尊,他自己从来不敢提及,现在从他白人太太终于还是说出口了,他绝望的离开了家。最后,当他终于又回归时,他明白他和太太之间,需要把彼此真正想要表达的正确表达,只有这样,他才能拯救这个家。
家里最小的,只有五岁被所有人忽略的小女儿汉娜,恰恰是最了解在这所房子里发生的一切。她知道姐姐在向母亲欺骗她不读书的事实,她知道邻居杰克对哥哥的爱慕,他知道他在家里需要做的,就是去了解真相并且不能告诉任何人,她居然做到了。真是讽刺,当所有大人在以为他们了解事情时却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们知道的到底是对是错。最后,当姐姐去世,父亲和汉娜再次玩和姐姐曾经的游戏时,仿佛这个家再一次的洒满了阳光。
最后,是家里的大女儿,莉迪亚。书中以她的死亡,一层层的揭开了这个看似平静的一家人的内心世界。当莉迪亚去世之后,母亲坚持说的一句话是,必须有人要对她的死负责。到底是谁呢?这个悬念在书的最后两章揭开了,莉迪亚终于承受不了母亲给她的学业压力,父亲给她的社交压力,哥哥即将离他而去的现实,她每天生活在恐惧中。就这样,她平静的走进了湖中。谁应该对她的死负责?母亲,父亲,哥哥,朋友,好像所有人,都是把他推向湖中心的凶手,但好像这些人又都是受害者。父亲的童年遭受种族歧视,母亲的毕生理想是做以男性为主导的医生,男性好朋友居然一直爱慕自己的哥哥,当这个刚刚十六岁的小女孩在父母之爱,兄妹之情,男女之爱都将失去的边缘,在这些恐惧中,她选择走向湖中,“无声告白”她所承受的这一切,她终于不用再承受其他人对他的期待了。正如作者所说: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整本书描述的故事并不多,但在环环相扣的人物叙事中,每个人物形象异常丰满。他们内心经历的痛苦煎熬,是谁给予的?这个夏天,这个家的每个人如同莉迪亚一般,经历了一次在生死边缘的挣扎之后,他们最后选择了一起“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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