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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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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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读完一本好书之后,一定要将读后感写好,在我们平时的学习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要写读后感的情况,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8篇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篇1

?何以笙箫默》,一个关于执着与等待的故事。

淡雅清新、温暖明亮的文字,犹如一杯午后的红茶。让人在袅袅茶香中,听一段娓娓道来的故事。

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现实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过红酒纸巾定律。将红酒倒在一叠厚厚的纸巾上,经过层层吸纳后,能抵达最后一张纸巾的红酒一定所剩无几。感情犹如红酒,时间犹如纸巾,任你当时如何浓情蜜意,到最后总能让时间消蚀得平淡无奇。我们每个人都被圈在里面,挣扎过怨恨过妥协过无奈过,但怎样与时间距离抗争似乎都于事无补。可赵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样,他们打败了这该死的定律,让作恶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们以幸福相拥的姿态骄傲地宣布着坚持的胜利。

合上书,让我想到一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温暖而又温馨。不过,换做我的话,不会这样执著地等待一份虚无飘渺的感情,因为我不确定,在等待的尽头也有一个何以琛在怀着同样的心情向我张望。

人们总是为恋恋不忘一个旧人的痴心而感动,可现实中,放下远比沉缅更需要决心和勇气。相爱时,爱得彻彻底底;缘分尽了,坦然地转身。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真正的豁达与大气。

其实,生命中有很多种缘分,迎面而来的人也许注定要成为今后回忆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爱得不够认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间歇让眼shi迷糊了双眼。所以才有人说,我不是不相信爱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运气。

感情,真的需要那么一点点运气。所以,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样抓到万分之一的幸运,那就聪明的选择另一种可行之道,去成全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永久。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精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无愧于我们无以复制的飞扬青春。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篇2

爱情是生命的一道痕迹,在你以为已经忘记,在不经意间,它会冲破岁月的密茧突然鲜活地呈现在你面前,让你无法逼视,颓然倒地。

我已好多年没看言情小说了,今天这本小说一下子把我拉回到大学时代,那个不正经读书经常逃课的大学时代,有英语过级、有八百米测试、有麻辣烫,有言情小说,有雨,还有爱情。

大学专业书太过枯燥深奥,我把读书的热情全投入到言情小说上了。琼瑶的大作大部分在中学已拜读过,上大学就直接看《简爱》、《乱世佳人》、《呼啸山庄》、《妇女乐园》、《珍妮姑娘》,还有玄小佛、华严、亦舒、席娟的作品,还有很多不知名的封皮做得很卡通的小册子,那时候安妮宝贝郭敬明什么的还没有横空出世,不然《素年锦时》《梦里花落知多少》一本也不会落下,别看现在觉得怯。熄灯前没看完,就炳烛夜读,还不能细细品味,对头的室友还瞪着两只眼睛等着呢。听说中文系一位兄长的毕业论文是《港台言情小说比较研究》,他是把看言情小说当成一项事业来抓的。

除了看言情小说好像就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了,有时候也想去图书馆,如果走三步退两步还是能走到图书馆的,如果走两步退三步就怎么也走不到。走到教工居住区,见到两个小男孩在玩石子,大的那个把石子踢开,小的那个追上去也想踢,可是就在快追上时,大的那个又一脚把石子踢开,小的在一旁追总也追不上,我就一直看那两个小孩玩,天色渐渐暗下来,图书馆的座位早已被好学的同学占满了。

下雨,下雨,这个离家很远的城市总在下雨。

我的发质不好,头发长到腰际就会开叉,我习惯在周末的'午后坐在窗台边剪分叉的头发。有的一根头发上有好几个叉,有的只有一个叉,到最后我的衬衣上落满细细碎碎的头发。那时宿舍里流行打两副牌的拖拉机,不需要我补缺的话我就坐在窗台边剪分叉的头发,楼下男生呼唤女生的声音此起彼伏。

买一件新衣服就胡乱地穿在身上,有时候商标都懒得剪;听说方便面便宜了两毛钱,就跑到超市买了一箱子,和室友搬不动就打个车回来,也不觉得自己很愚蠢。

常常发呆,望着窗外并不蔚蓝的天空发呆。

如果爱一个人需要长久等待,现在想来就不会觉得太悲哀。何以琛是怎么等待赵默笙的,在那七年里。是寂寞时看看钱夹里的那张一寸照片吗?是跑到小馆子里点赵默笙喜欢吃的笋吗?是经常在搜索引擎里搜索这个名字吗?是否也像我一样生活得漫无目的。

你说:“我们不要在一起了,我们性格不一样,兴趣爱好都不同。”我哭着说:“不,我就要在一起,为什么性格不一样就不能在一起?”年少的你找不出什么措辞来拒绝我,你皱着眉头眼睛望向别处,让我不要勉强,那个晚上我一直在哭,你说过什么都不记得了,在你保证大学期间不再找女朋友后,大片的沉默淹没了我整个世界。

我遵守着诺言不去找你,终于有一天忍不住了,我突然想起有一把小雨伞在你那儿,那是一天晚上你送我回宿舍时下起了雨,我跑回宿舍拿给你的,你一直没有还给我。我给你发短信要我的小雨伞,你说你找不到了让我再买把新的,我说我就喜欢这把我就要这把,一天下午你打电话说现在就在我宿舍楼下给我送雨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出去……

我不是不讲道理也不是无理取闹,我就是想再见见你再听听你的声音,让我感觉到你曾经属于过我。可是你平静地头也不回地离去使我清楚地感觉到这将是我们今生最后一次相遇。赵默笙第一次见到何以琛就赖上他,七年后花好月圆,而我们冬天认识夏天就已经结束。

如果我象赵默笙一样顽皮可爱地缠着你,如果我当时就抱住你,事情会不会两样,是我不如赵默笙爱得执着,还是你不象何以琛爱赵默笙那样爱我。

七年了,你还好吗?你在地球的哪个角落?是不是偶尔也会想起我?我就是在今天下午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想起了你,这本小说是一个80后的小mm写的,文笔很新鲜,有好几处我都笑出声来,啊,你知道吗,我已经老了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篇3

我初三时便接触了这本书,之后也有过回看,到如今怕是有四五次了吧。

我当然不记得第一次时我是随意翻看到了哪一页,只知我当时被那文字吸引得无法自拔,一夜便将之看完。

讲的并不是多么波澜壮阔如史诗般的故事,也并非有多么深刻的道理蕴含其中,甚至没有多么让人惊艳的句子。但是读它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胀痛,却非难受,反而是甘之如饴。

要说书中流传最广的句子必定是何以琛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书中一直秉持着这样纯粹的味道,“不是这个人就不行,不是这个人就不要”,纯粹到让人心痛、羡慕。

因为现实中寻觅不到。

小时候总以为有个人在以后的以后等着自己。他定当温柔,笑起来如同整个世界的阳光都照耀身上,适合白衬衫和棉织物,会弹吉他或吹萨克斯,不但做得一手好菜还会擒拿手,有上进心会修电脑换灯泡,喜欢动物会照顾人,发质柔软清爽无屑,手掌要大和细长以及等等。让我写肯定能写它个三天三夜,再在最后加一句“还得深深爱着我。”

而当我揣着份“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人海寻人的时候,我发现现实生活中实在让人失望,这世间多的是连节操都没有的人。

所以要当真出现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要他倾国倾城,也不是富可敌国,而是当两个人在一起时,入目眼中的风景都那么青翠欲滴,小夜曲落到耳中犹如天上仙乐,一切都无比美好,每天笑着迎接清晨。

如果当真出现过这么一个人,又谁能忍受将就。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而文中最让我喜爱的`必是这样一段对话: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

“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

“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从此之后我便觉得这就是爱的形式。那个人是特别的,是最能拨动自己神经的,是能把自己的原则搞到一团糟的,但自己又会无限宠爱他的,是无人能替代的。这样一种美好的让人落泪的感情。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要表达的,作者用11万字给我们了一个故事,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它那么近那么远,像是无法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又好像地球总有个地方有它的存在。

我又一次想起初中那个胖胖的音乐老师眯起眼睛问我们:

“你们知道俄罗斯歌剧永恒的主题是什么吗?”

“是爱情。”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篇4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篇5

时间很微妙,虽然我们总会在熙攘人群中一次次与陌生或者熟悉的人擦肩而过,但是从未想过在那样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之后,生活的所有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曾经天各一方,但是当时的近在咫尺已足以让过往的所有在刹那轰然倒塌,生命即将迎来涅槃。

何以琛与赵默笙重逢在分别后的第七年,他们之间隔着嘈杂的人群与这七年所有的复杂情感,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用距离代替言语。仅是远远一望,默然不语,然后转身离开。这一切进行地那么自然,仿佛七年前赵默笙没有不辞而别,仿佛他们从未分离。但是,只有他们明白这平静的背后是各自的伤痛。何以琛与赵默笙都不敢触碰跟随自己已久的创伤,怕往事重现眼前而自己却不知所措。

七年,几乎是生命的十分之一时光。何以琛把它们用来等待,等待着赵默笙的归来;而赵默笙把它们用来想念,想念与何以琛有关的点滴回忆。漫长的岁月让何以琛将自己的情感隐藏得更深,他就像刺猬,用坚硬的外壳保护着自己脆弱的内心,不允许其他人走进;而赵默笙却被岁月磨去了何以琛熟悉的阳光与坚持,她变得胆小而惆怅,发自真心的快乐与笑容似乎离她越来越远。当他们沉浸在苦楚中挣扎时,却如命中注定一般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见。或许早在他们相识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经被命运安排好了,他们所经历的只是已知的过程,未来和结果都不是未知。

在赵默笙离开后,何以琛曾对暗恋他多年的以玫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和赵默笙在一起是个错误,只有何以琛自己坚信他们能够到永久。因为何以琛过于完美,完美得让他不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男生。而赵默笙却是一个与何以琛截然不同的人,她过于天真与热情冲动,就像一道阳光出其不意地闯进何以琛的世界,温暖了那曾布满阴霾的一隅。在何以琛眼里,赵默笙的缺点是他所乐于见到并且享受的。

虽然他们不被所有人看好,虽然他们过于不般配,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何以琛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赵默笙不懂,因为当时的她还没有真正读懂何以琛。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很喜欢何以琛的,可是从她与何以琛在一起后,她却茫然了。想象中的美好没有在她与何以琛身上发生,她只能像一个孩子般依赖着何以琛却始终无法探寻她所想了解的很多。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何以琛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经历了以玫咄咄逼人的话语还有何以琛厌恶的眼神和刀锋般凌厉的话,赵默笙沉默地离开,在遥远的美国逃避着感情失败的痛苦。如果当初他们没有在一起,或许何以琛已经成为了赵默笙记忆中的过客,偶尔回想起会让心间盈满温暖。而如今,何以琛这三个字对于赵默笙而言不仅仅只代表着温暖了,其中还参杂着难以言喻的苦涩。在某个没有何以琛的地方,赵默笙让思念在心间泛滥,她不想阻止,因为那是她独在异乡的唯一温暖。明知自己很想念何以琛,但却没有勇气再去联系他,害怕再一次被伤害得体无完肤。她只是这样傻傻地用自己的想象与回忆支撑着破碎的生活,度过一个又一个没有何以琛的春夏秋冬。

在回忆中,很多过往的记忆都变得过于美好。就像在自己的想象中,心中所念的人会被自己的情感渲染得如同朝阳一般让自己的胸臆中满是欢欣。赵默笙脑海中关于何以琛的所有就像暗夜里的星辰在她无助时带给她希冀,可是它们无法代替昼时的太阳,正如残酷的现实总会让想象的美好在一瞬间崩塌。因为赵默笙让何以琛等得太久了,久到何以琛将这份感情埋藏得更深,久到何以琛开始恨赵默笙的不负责任。七年之前是赵默笙先招惹何以琛的,但她招惹了之后却半途而废,不给何以琛一个解释的机会就远走高飞。留下何以琛一个人在没有她的空间里等待着她不知何时的归来。

时间很微妙,虽然我们总会在熙攘人群中一次次与陌生或者熟悉的人擦肩而过,但是从未想过在那样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之后,生活的所有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曾经天各一方,但是当时的近在咫尺已足以让过往的所有在刹那轰然倒塌,生命即将迎来涅槃。

何以琛与赵默笙重逢在分别后的第七年,他们之间隔着嘈杂的人群与这七年所有的复杂情感,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用距离代替言语。仅是远远一望,默然不语,然后转身离开。这一切进行地那么自然,仿佛七年前赵默笙没有不辞而别,仿佛他们从未分离。但是,只有他们明白这平静的背后是各自的伤痛。何以琛与赵默笙都不敢触碰跟随自己已久的创伤,怕往事重现眼前而自己却不知所措。

七年,几乎是生命的十分之一时光。何以琛把它们用来等待,等待着赵默笙的归来;而赵默笙把它们用来想念,想念与何以琛有关的点滴回忆。漫长的岁月让何以琛将自己的情感隐藏得更深,他就像刺猬,用坚硬的外壳保护着自己脆弱的内心,不允许其他人走进;而赵默笙却被岁月磨去了何以琛熟悉的阳光与坚持,她变得胆小而惆怅,发自真心的快乐与笑容似乎离她越来越远。当他们沉浸在苦楚中挣扎时,却如命中注定一般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见。或许早在他们相识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经被命运安排好了,他们所经历的只是已知的过程,未来和结果都不是未知。

在赵默笙离开后,何以琛曾对暗恋他多年的以玫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和赵默笙在一起是个错误,只有何以琛自己坚信他们能够到永久。因为何以琛过于完美,完美得让他不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男生。而赵默笙却是一个与何以琛截然不同的人,她过于天真与热情冲动,就像一道阳光出其不意地闯进何以琛的世界,温暖了那曾布满阴霾的一隅。在何以琛眼里,赵默笙的缺点是他所乐于见到并且享受的。

虽然他们不被所有人看好,虽然他们过于不般配,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何以琛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赵默笙不懂,因为当时的她还没有真正读懂何以琛。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很喜欢何以琛的,可是从她与何以琛在一起后,她却茫然了。想象中的美好没有在她与何以琛身上发生,她只能像一个孩子般依赖着何以琛却始终无法探寻她所想了解的很多。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何以琛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篇6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何以笙箫默》读后感。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

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 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 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篇7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把这本《何以笙箫默》读完的,还记得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手还是颤抖的,稳了稳,才继续往下翻。

曾经跟别人说过,我不会再为那个人哭了,可是,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眼泪还是啪嗒啪嗒的落了下来。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可是庆幸的是,赵默笙和何以琛的结局是完美的。虽然两个人曾经有过冲突和破裂,但是那炽热的爱和浓烈的思念,慢慢地将所有的碎片粘回一起,尽管仍然看得出有裂缝,然而这就像生活一样,怎会如此完美呢?

哭红的是眼睛,哭碎的确是爱情。

当我们仍想沉溺在懵懂的`少年时,岁月却无情地将我们往前踢,我们曾发誓要与命运抗争到底,而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早已卷入命运安排的漩涡里。最后,被踢的遍体鳞伤,哪里还有挣扎的力气?还好,往旁边望去,幸灾乐祸地看着,原来,你也一样。在被岁月催促的过程中,有多少眼泪留在外,又有多少眼泪留在心里?大丈夫说,拿得起,放得下;可这放下的背后,又暗藏着多少秘密;在这拿得起的面前,又隐含多少辛酸呢?最痛的,不是放得下或拿得起;最痛的,是在午夜三更时分,梦里尽是你少年般的桃花面容。眼泪,只是暂时的止痛药;忘记才是永恒。可惜,世道往往就是如斯的不公平,记起容易,忘记难。

所以,何以琛和赵默笙,选择了记起,放弃了忘记。记起的不仅是那青葱年代,还有那黯然神伤;记起的不仅是耳边那喃喃念叨的我爱你,还有那刺痛心扉的对不起;记起的不仅是那恍如隔世般的爱恋,还有那雨中、风中飘散的恨意。虽然疼痛,却不后悔。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当初的口是心非;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过去的不告而别。既然回来了,那我就不会再走了;既然不走了,哪还有什么比再次失去更令人恐惧呢?

当以琛拉着默笙的手去登记结婚时,脸虽挂泪,但嘴角上扬。以琛选择了最有勇气的的方法,选择了最为痛苦的方法:既要记起,又要忘记。默笙选择了最艰辛的路途,最幸福的惩罚:去爱你,而且,是一辈子。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感动的不过就是一句话:在爱情面前,要有勇气;勇于去爱,勇于去承担;承担过去,承担现在,承担未来。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伤心的不过就是这一句话:有多少人可以在爱面前鼓起勇气,有多少人可以在情面前无所畏惧?我们总是在爱情面前妥协,总是在爱情面前放弃,总是为自己、为他人而做了胆小鬼。一失足,满盘皆输:生命总是给太多机会我们去选择,却没有给太多机会让我们重新选择,走错了一步,落下的,只是满目苍夷。这满目苍夷,有谁愿再去?

这,就是何以琛和赵默笙的可贵之处:愿意去,且不畏惧。

但,却是小说。但,心里仍有暖意。

爱情,太美丽了,不真实,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缘;

爱情,太悲切了,不牢靠,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怨;

爱情,太现实了,不浪漫,但是,只要执子之手,便是最幸福的事,最美丽的惩罚。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篇8

我觉得,大多翻开此本书的人,大概都因为这个文化味十足的名字,特别是文艺女青年对这种字眼尤其敏感与钟爱。看到它,怎能不想起徐志摩绝唱的情诗:“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时间设定到了七年后,她,赵默笙,归国女摄影师,在超市,遇到了当年他不告而别的男友何以琛,出色律师。赵默笙,依然认为,是他叫她走的,还有他身边的何以玫,青梅竹马的邻居小妹。遇见是必然,不知所措故作镇定也是情理之内。而何以琛,她的不告而别的杀伤力是七年的怨。不近女色,其实只为守着一段信念,非她不可。他们中间隔着的是给互相的一个机会,解释。

何以琛不甘,想要个解释,想,她。得来的答案是她在美国结果婚,离过婚。她绝决,莫名其妙。其实女人,都会在感觉到受伤时候非常坚决。他绝望。她心软,女人不喜欢亏欠感。然后就到了小说高潮。带着各种误解,匆忙结婚。这才是了解的开始。他们,年龄长了,职业角色变了,生活背景变了。但是对方至于对方,还是那样明晰如昨。赵默笙,还是那个毫无章法,总是让他不知所措手忙脚乱的女子,七年前会坚持地在他楼下,竖着格子等她的傻丫头;现在依然会在路边数着格子的毛衣女孩。她愿意表达在意。而何以琛还是那个精明善查的冷峻男子,七年前会说:如果注定三年后你是我的女朋友,那为什么不提早享受我的权利。七年后会牵着她,带有强制地,去民政局领证然后。她愿意隐藏在意。

后来的后来,误会总会被冰释。上一辈人的纠葛挡不住的.,这段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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