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智慧的宝库,而读后感则是我们打开宝库的金钥匙,当我们撰写读后感时,我们不仅仅是回顾书中的情节,更是对书中所传达的价值观念进行思考和反思,以下是好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6篇,供大家参考。
《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篇1
——格林与李微漪(妈妈)。狼,不只是专心专情,聪明果敢,温情感恩是人类疏于对他们的标签认知。镜头中,在食物紧缺下,格林给李微漪夫妇刻意留下的猎物(他自己也饿着肚子);李微漪生病时,格林刨出他掩藏的食物给妈妈;李微漪崴脚了,格林跑到很远的牧区,为她迁来马匹;与狼群回应后即将离去,与妈妈的留恋不舍……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篇2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篇3
有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这是什么书?当然就是——《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
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
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篇4
如果你说自己爱动物,那就行动起来吧。
对它减少一点伤害,不要往它身上撒气,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感情的。就像此场电影中,连凶猛的狼也能与人共处。要善待动物,就像保护大自然一样,如果你不善待他,必将会遭到报应。
这本《重返狼群》的书,我前后共读了五遍。没有人能够想象作者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可以用“步步惊心”来形容,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妈李微漪阿姨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仍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美餐的准备。她不仅聪明而且胆量超群,竟然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小狼格林来到獒场驻训,要知道獒和狼可是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何表示臣服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粮——半只野兔叼给了李微漪,这是多么感人啊!通过艰难的野化训练后狼妈最后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篇5
热泪盈眶地看完了,不知是因为阅读这本书,双眼湿润的次数太多,还是近日用眼过度,双眼模糊了许久,百味杂陈,心,有千千叙……
狼与人:对狼的认知实在太少,一见“狼”这个字就胆战心惊,仿佛,狼,如死亡。狠一点,不就是狼么?狼的狠厉,贪婪,残忍,诸多贬义词如影随形,早已在人心中根深蒂固了。那,了解过,威严,睿智,忠贞,无惧,慈爱的狼么?它们是天生的猎手,猎手与侩子手的不同点是,侩子手,只是为了杀戮,而猎手,只是为了活着。格林为了一只捕杀的羊羔,与一群领地狗战斗,抢它的食物,就是在夺命,那是它的本能,有食物,才能活着。它能自己观察微漪的举动,自己学会了开电视,看着电视中的狼捕鱼,自己学会了捕鱼,自己学会利用风向,掩盖自己的气息,用计谋,拼耐力,捕杀野兔……仿佛,它才是一位睿智的长者。在微漪难受时,它会呜咽地哭泣,安慰她,生病时,陪着她,将自己的存粮,与微漪和亦风分享,展现铁血柔情。体现的人与狼之间的情感,似亲情,又似友情,说不清,道不明。
就到此为止了,想进一步了解狼么,翻翻这本书吧。
《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篇6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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