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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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能够激发读者对书籍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们在读后感中能够将作品中的美学价值和艺术魅力传达给其他读者,激发他们对文学的兴趣,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精选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精选5篇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篇1

轻轻合上《羊脂球》这本书,《羊脂球》使我对我的祖国爱意又更上了一层楼。

这本《羊脂球》选取了一个受人歧视而且是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妓女作为一个正面人物来描绘,将她同形形色色的、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人物做对比,直接披露了资产阶级人物的黑暗,资产阶级人物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但对自己的国家没有一点儿爱心,甚至在人格上也相形见绌。

这本书其中有一个片段是这样的:羊脂球所处的国家被侵略了,羊脂球和一行人一起逃去别处避难,谁知在一所旅馆里碰见了一个外国的军官,那个军官非要和羊脂球睡觉,不然就不放他们继续逃走避难,但是羊脂球坚决不答应。羊脂球本该就是干这个的,但是她为什么不拒绝别人,偏偏拒绝这个军官呢?原因只有一个,羊脂球是热爱自己的国家的,她不愿意和一个侵略自己国家的军官同床共枕,那样的话羊脂球会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国家。而那些富人家的妇女都认为:如果把我换成羊脂球,我肯定会答应的,那样的话,他们第二天就会放我们走了。这些资产阶级主义者宁愿背叛自己的祖国,也不愿意稍稍开动一下脑筋,智慧地逃走。说明这些资产阶级主义者对自己所处的国家一点儿也没有爱心,一点儿也不热爱自己的祖国。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那些资产阶级者都是一个个的卖国贼,而我们应当热爱自己的祖国,保护自己的祖国。

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个片段:一个我国的重要情报员被日军抓去了,日军拿鞭子狠心地抽打他并逼他说出有关的情报。最终,这名情报员直到被打死都没有说出一丝一毫有关我国的情报。说明这个情报员至始至终都是爱自己的国家的!

读完《羊脂球》这本书,它使我变得更加热爱、更加珍惜自己的国家了!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篇2

清朝小说家曹雪芹,早年经历富贵繁荣生活,后来家道中落,生活日趋贫困。他有感于统治阶级的腐朽凶残和内部的分崩离析,在评定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完成了《石头记》(即《红楼梦》前八十回的创作)。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后来,乾隆年间进士高鹗,续写了后四十回,保留了贾府被抄,黛玉病死,宝玉出家等悲惨结局,但贾府又终于复兴,则违背了原作的本意。

读过《红楼梦》以后,感觉其中最精彩的部分无异于《刘姥姥进大观园》了。刘姥姥进大观园时正是贾府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鼎盛时期,而刘姥姥则凭着自己的花言巧语,把贾府上上下下哄得团团转,更加客观的披露了贾府的奢靡腐败之风。

?红楼梦》最突出的艺术成就在于对众多人物成功的塑造,而每一个人物又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凤姐精明能干,办事有条有理,但一生作恶多端;贾母体贴周到,和蔼可亲;贾宝玉自由散漫,痴情重情;薛宝钗知书达礼,美丽大方……但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内慧外秀、惹人怜爱、楚楚动人、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她的美不仅体现在外在,而且还体现在才华横溢和具有浓郁的诗人气质。林黛玉有一张利害的嘴,正如薛宝钗所说:“共有颦儿这促狭嘴,他用‘春秋’的法子,把世俗粗话撮其要,删其繁,比方出来,一句是一句。”很多人认为,这是林黛玉“气量狭小”,“小肚鸡肠”的表现,但我觉得,这不过是林黛玉借机说出了事情的真相,道出了自己寄人篱下的感觉而已,更显示出她纯真、耿直的个性。

鲁迅曾经说过:“读《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流言家看见了宫闱秘事……”而在我眼下,却看见了宝、黛、钗三人的婚姻悲剧,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族的腐朽…《红楼梦》包罗万象,生动的为我没们展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真实面貌。“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历史的沉淀在吟唱:到书里去吧!《红楼梦》的精彩之处实在太多了,值得我们读百遍!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又一个国度——英国。她诞生了一位伟大的、杰出的、有天赋的,剧作家他就是莎士比亚。他用他毕生的经历发扬了本国的独有的一种艺术形式——戏剧。那时一个民族,他那时代不灭的灵魂,以各种形式表现着自己、充实着自己。正如莎士比亚与戏剧的微妙关系一样,曹雪芹及其《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与其说他是异步伟大的巨著,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与其说那是写贵族的生活,不如说是当时时局的真实写照。从一点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魅力体现出来,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从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破绽。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无不与此相关联。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前面说都都是前八十回,而后四十回我认为恰恰相反。从中有许多的破绽,例如贾宝玉在前八十回的一回中已经暗示到其是一悲剧人物,而到高鄂的笔下它又成了一个乐于学习又参加考试而考取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之人,这中间几乎没有什么衔接,是很令人匪夷所思的。

?红楼梦》是无法写好的。再说想象曹雪芹一样的来刻画人物是非常难的,不是容易达到的。我看到不如留下这四十回不写,给人以遐想的空间,还是很美好的。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篇3

“哇!可以长生不老也!”这是我把这本书看到一半的结论。但是,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的结论刚好跟前面的结论恰恰相反。

这篇文章让我感悟很多。

假如每个人都喝了不老泉,每个人都不会老,人口就会越来越多,地球就会装不下。而且,一个人如果长生不老,永远不会死,被车撞了,被枪击了……都没事,那生命就没有意义了。你可以随意挥霍时间,因为你不会老啊!所以,我们不要老是幻想自己要长生不老,其实没什么好的。

文章里的小主人公——温妮,

家庭管教严格,把温妮调教的非常有教养。但是,束搏了温妮的自由。他们家买下的森林,居然没让温妮去过一次!温妮家就建在这片森林里,但是,家门外围着高高的铁栅栏,好像对外面的森林威吓:“嘿!别碰我!”

温妮实在受不了了,所以就离家出走。然后和他唯一的好朋友——蟾蜍说说话。

温妮在森林里见到了杰西。杰西正在喝地下冒出来的泉水。温妮也想喝,但杰西不让。最后,杰西的妈妈——梅,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

梅把不老泉的事告诉了温妮。

但这一切的一切,都被一个男人看在眼底。男人报了警,梅知道后,害怕他伤害温妮,就用枪把男人打死了。

警察把梅判了死刑。

温妮为了救梅,就把梅从监狱里带走,然后自己冒充梅。

梅和温妮都得救了。

过了3年之后,梅他们又回到这个地方,但森林变成了小村庄。

因为三年前,雷暴把整个森林都毁了。

他们来到墓园,看见了温妮的名字。哦……温妮终于懂得了生命的意义。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篇4

读者,其用心专也,韵者,其美极而触魂也!——题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那是历经磨难才重生的凤凰;那是千锤百炼的坚强;那是灵魂冲击才有的不朽篇章;那是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的史书,一部永垂不朽的史记。初读《史记》,读出一个顶天立地坚强的男子汉,或许一开始他就不该站出来,顶撞君王,是大罪。他是被深深地激怒了,但他没有停止在愤怒上,而是还在此基础上对他所要加以叙述和研究的到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为止的一部中国通史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思考,并得出了自我的一些结论,这是司马迁之所以不仅仅成功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并且成为一位伟大的历史家的原因所在。鲁迅有一句名言:“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

司马迁不正是在“痛定之后”,以史记这部大作长歌当哭吗?很难想像,如果司马迁在巨大的悲痛之后不继之以理智的思考,而会成文学家兼历史家。晚清的刘鄂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泣,八大山人以画哭泣,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于是,在报任安书中,我看到一个无奈而又理智的司马迁,一个身心俱残而又顶天立地的司马迁。司马迁一腔抑郁,发之《史记》,将悲痛而屈辱的灵魂投入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

于是,绝代文章横空而出。我似乎看到了太史令坚强的身躯,化作天边耀眼的彩虹,霎得,红遍了整个天空。再次捧起那泛黄的《史记》,读出一个报国无门贤能者的忧伤。司马迁是忧伤的,他的心痛汉武帝不听谏的小肚鸡肠,所以,他是懂得屈原的,要不然,他不会将屈子愁闷的心境写得如此淋漓尽致,他又怎样会有抒一肚子的愤懑牢骚之气,满纸俱是怨辞。当屈原“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忧伤的灵魂与另一个无助的灵魂悄无声息的碰撞,不禁发问,那仅仅是一部述史的史书吗?无法控制不安的思绪,带着灵魂的触动与颤抖,再次品味他的《史记》,这一次,我读出了一个中华民族的魂魄,千百年来不变的精神。无论是太史令,还是屈平,还是项王与信陵,我都看到他们人性的善良,一诺千金的男儿形象。

是司马迁完美的追求,还是他本来已经完美的文字,千年的民族之魂,在他笔下,闪闪发亮,是《史记》,让我看到一种人性的韵味,人性的光辉,那么完美,那么灿烂!我不禁怦然震动《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我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司马迁作《史记》,是用灵魂与命运作斗争,用自我的精神作出一部千古流传的史记。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品读史记,其韵无穷细细聆听《史记》叮咚的琴韵,内心却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感动。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篇5

寒假里,我看了沈石溪动物小说《双面猎犬》一书,我被故事里白眉儿不放弃的精神所感动了。

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是一只眼间有一块醒目白斑的混血猎犬,名叫白眉儿。之所以是混血猎犬,是因为他是豺和猎犬的儿子。白眉儿还没出生之前,父亲就被母亲害死了,母亲生出白眉儿后,为了让白眉儿活命,自己也死了。白眉儿成了没爹没妈的孩子,受尽了群豺的白眼、鄙夷、欺凌和屈辱。在苦难的煎熬下一天天长大,身上经常被咬得伤痕累累,皮肉不堪。但是它的心却一天天变得强大起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群最末端的“苦豺”,但它并没有对地位低下而叹息。它不断锻炼自己,凭借着优秀的身体素质和高超的狩猎技艺终于练成了“空中噬喉”“两极前扑”“空中噬尾”这三个绝招,成为了秀的猎犬。可惜,他并不是纯豺,也就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在豺群里生存,他差点吃了毒马心,来到人类的村庄,但又被赶了出来……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被书中惊心动魄的场面所吸引,经常手心冒汗,生怕漏掉重要的情节。整本书故事曲折生动,绘声绘色,让我忍不住一口气读完。白眉儿在豺群里学会了很多狩猎本领,由于他在豺群的卑微,也练就了他永不磨灭的精神,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也应该像白眉儿一样学习本领,一样坚贞不屈,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一样就算历经磨难也在永不放弃。他身上的精神太值得我们学习了,我们应该把白眉儿当做榜样,像他一样。

在现实生活中,所有成功人士都是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永不放弃的信念来成就梦想的。所以,如果大家也有梦想,就要有自信,有坚持。因为,只要自己努力,梦想迟早会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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