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前保全申请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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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注意申请书的格式和排版,使其整洁、易读,当我们的内心有了诉求想要向上级反映的时候,我们可以先写申请书,以表达我们的意愿和需求,以下是好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诉讼前保全申请书6篇,供大家参考。

诉讼前保全申请书6篇

诉讼前保全申请书篇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依法查封被申请人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号小货车,保全限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依法查封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拥有的___________号轿车,保全限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为避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后得到实现,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立即查封被申请人上列财产。申请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并提供相应担保。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诉讼前保全申请书篇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20xx年x月x日向你院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xxx。

事实和理由:xxx。

证据和证据来源:xxx。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诉讼前保全申请书篇3

申请人:__,男,1987年5月19日出生,侗族,贵州省天柱县人,住天柱县凤城镇龙泉巷31号。

被申请人:__,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事实和理由:

20xx年7月23日,被申请人__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__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xx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__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__的房屋。

此致天柱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20xx年8月13日

诉讼前保全申请书篇4

格式:

_____人民法院:

我单位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本:

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诉讼前保全申请书篇5

申请人: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继光 董事长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对陕西金昊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裁定。

事实及理由

20xx年4月12日申请人与志丹县胜大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大石油公司)签订钻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将二部32型钻机及配套钻井设备(一部是32大庆Ⅱ型一130钻机,一部是绞车jc-32钻机)租与胜大石油公司;租赁期限为一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即交付以上设备给胜大石油公司。胜大石油公司接收设备后又转租以上设备给陕西金昊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石油公司),双方租赁期限也是一年(20xx年1月11日—20xx年12月31日)。且胜大石油公司也实际交设备给予金昊石油公司。租赁合同期满后,金昊石油公司未返还设备给胜大石油公司,胜大石油公司也未返还设备给申请人。20xx年6月金昊石油公司因涉案诉讼,被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人民法院将金昊石油公司的财产保全,其中包括申请人以上财产,申请人认为环县法院以上的裁定明显错误,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保全裁定,返还以上财产给申请人。

此致

环县人民法院

20xx年6月11日

附:

1、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限责任公司与志丹县胜大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钻机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含40512队定边院内设备交接书一份)。

2、志丹县胜大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陕西金昊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3、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

5、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6、李志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诉讼前保全申请书篇6

申请人: ;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被申请人: ,男,汉族,1990年11月19日生,无固定职业,身份证号;住所地。

请求事项:

1. 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贵b重型解放牌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195390.96万元(该车辆现停放于,车牌号贵1,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辆型号)。

2. 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xx年9月25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25万元用于购买汽车,贷款到期后,被借款人拒绝偿还,截止20xx年8月22日尚有贷款本息合计195390.96元没有按时清偿,为此,申请人于20xx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的车辆。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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