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有深度的心得体会,往往能引发读者的情感共鸣,产生强烈的共鸣,心得体会中应包含对所学知识的分析和批判,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内容,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抄宪法的心得体会优质8篇,感谢您的参阅。
抄宪法的心得体会篇1
近来学校对全校教职工又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全校掀起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活动。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第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第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第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龙泉外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责的观念。相信在今后的具体教育工作中我们全校教职工会更好地坚持做到依法执教,使外实小成为依法治校的典范。
抄宪法的心得体会篇2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十分重要的。学习法律知识既能保护自我,又能养成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这天在收听学校红领巾广播的节目时,我再一次认识到做一名小学生不但要遵守知法守法,还要学会保护自我。
记得有一次,我从《今日说法》节目中看到,在某个小村庄里,有两个七八岁小女孩在路边玩耍,正好被一个喝醉的老头看到了。那个老头用糖果把她们哄骗到他家,然后就伤害她们,因怕小孩出去乱说,最终老头残忍地把两个小姑娘杀害了……尽管最终老头理解法律的制裁,被判死刑。可是两个可爱的小女孩再也回不来了原本刚刚开放的两朵小花,就这样凋谢了!两个家庭也不知何时从悲痛中走出来!看了这件事,我心里既害怕又震惊,心想:我们必须要从小学习并掌握保护自我的方法,并且告诉身边的同学,一齐来学法知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保护家人和朋友。
这段时间,我们学校开展了“宣传法制,珍爱生命”的主题教育,透过参加这次活动,我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学会保护自我,就必须要做到: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有陌生人搭讪,必须随机应变,尽早离开;不能随便理解陌生人任何东西。学会保护自我,学好法制知识,从此刻做起,从自身做起。
抄宪法的心得体会篇3
为深入贯彻20_年度深圳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工作精神,根据_要求,大鹏新区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切实为职工群众做好维权服务,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
一、加强领导,积极部署宣传教育活动。
新区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群团工作部部长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大鹏新区总工会宪法日宣传系列活动方案》,将“请进来”与“走出去”、“线上”与“线下”充分结合,细化活动分工,责任到人,实行领导亲自抓,各办事处总工会具体落实,为这次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利用新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文艺汇演活动契机,在大鹏文化广场发放《工会法》、《女工保护条例》等法制宣传小册子,同时设立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职工群众关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现场总共发放各种法制资料、宣传小礼品1000份,服务来询人员42人次。
二是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如联合新区各级政法部门、妇联和义工团队等群众团体,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派发法律手册、现场咨询服务等方式,以个体为“切入点”、以团队为“侧重点”、以案件为“落脚点”三点结合,针对不同群众工作对象,有效对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
三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活动,在工会干部的日常走访工作中,结合职工关注关切,重点向一线职工宣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宣传,积极引导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强化职工利用合法合理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思维意识,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树立依法维权理念。
四是将法制宣传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在“大鹏友”公众号开设大鹏新区总工会职工法规政策学习及职工诉求反映专栏,畅通职工法制学习和维权渠道;设立新区职工法制咨询诉求服务热线,充分凭借“互联网+”思维和措施为职工群众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切实提高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
在20_年的法制宣传活动中,新区各级工会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秉着认真负责的宣传态度,充分发挥工会维护职工权益职能,扎实推进做好各项宣传活动工作,在职工群众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使职工群众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为新区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作出有益贡献。
抄宪法的心得体会篇4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作为每一个中国市民,我们都要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以”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为六项任务中的第一任务,可见这一任务的重要性。那么,这一任务的意义是什么呢?
法治是规则之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的行为准则,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依靠宪法,使国家不断发展,有力地推进和保障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维护了社会和平发展,保障人民的权益,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有利于真正发挥宪法的作用。
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更应该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从简单的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到为社会、为国家做出贡献,大力弘扬。
宪法精神分为: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精神;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改革开放的精神;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是维护我国统一的根本政策,谈到这点,我们不得不想起了近年来新疆恐怖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新疆作为中国的一大领土,在中国一次又一次地做出这样的违法事件,不仅伤害了他人,更伤害了中国民族团结的精神,这种不利于国家发展的事件应受到法律的严惩,民族内部有矛盾,民族不团结,又怎么能让国家更好地发展呢?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在我国的现行宪法中,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的精神有着充分的体现。在平常生活中,实事求是,诚信乃是评价一个人的优良品德,在生活中,我们要做到诚信待人,答应别人的事就要做到,如果做不到,还不如不答应。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都应如此。诚信是基础,连基础都没有,进一步发展的事就更不用提了。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且不提为祖国做出多么大多么大的贡献,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落实到点点滴滴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为了使祖国不断发展,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得加强对宪法的实施。这一点就要落实到相关政府、国家人员的身上了,实事求是地处理各类事件,公民呢则是要按照法律严格地要求自己、要求身边的人。
我相信,一个国家的发展光靠一个人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体公民团结起来,万众一心,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齐头并进,终有一天祖国会变得更加繁荣富强,从一个人口大国转变成一个强国,我希望,这一天能够尽快来临,中国能变得更加强大!
抄宪法的心得体会篇5
省政法委、省市县公安机关部署学宪法读经典活动以来,本人利用工作之余认证学习了《党章》、《宪法》,读取了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和《实践论》,学习以后,体会颇深,深感保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性,只有确保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才能确保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确保人民当家做主的人民政权的本质。
党章充分反映了我党建党的历史环境和建党的目的及一系列确保我党永远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人民政党本色的制度,规定了党运作的一列的制度,规定了一个党员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是一个系统规范一个政党组织和运作模式的规章,保障了这个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充分反映了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充分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规定了人民履行大家做主的方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了人民的基本义务和权利,充分享有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权利。党章和宪法充分说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治体制和政权的实质,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以来的共产党人,在充分认识资本主义社会人剥削人的本质基础上,创立的旨在消灭人剥削人,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一种政党模式和国家制度,只有这种政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消灭剥削制度,实施人民当家做主,实现人人公平的天下大同的社会。
通过对《矛盾论》和《实践论》的学习,使我深刻体会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下,如何运用矛盾的观点观察和认识问题,如何运用实践的观点去验证和修正我们的观点和制度,从而充分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权本质,做到永不变质。
我国已经是社会主要国家,他是中国共产党人,学习创新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带领最基层的被剥削的劳苦大众,通过与旧社会、资本主义党派浴血奋战而的来的,来之不易,并确立了一些列的国家制度,保障最基层的劳苦大众不在被剥削,成为国家主人。继承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意志,创新发展,使我国的经济总量快速跃居世界第二位,快速的向小康社会迈进。
在经济建设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我们为了刺激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确立了一些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一系列的积极制度,如私营经济,个体经营等,但是却刺激了一些人的过度私欲,不择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破坏了社会制度,败坏了社会风气,尤其是刺激了一些官员的发财欲,巧取豪夺,收受贿赂,借国家工程大肆敛财,损害了党的形象,动摇了我党执政的基础。这些问题的出现,用矛盾论的观点看,是事物的发展的必然产物,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反映了年轻的社会主义在制度上的疏漏和不完备,绝不能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
党中央受命于危难之际,以共产党员大无畏的勇气,为全国人民,为党挑起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的重担,重新响亮的喊出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号角,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继续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彻底否定了资本化的思潮,重新唤回了最底层的人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当家做主的自豪感。
今年人大会议闭幕会议上指出:富裕了的人要回馈社会。这是在改革开放之处提出的:“允许一部分人,通过真诚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其他人共同富裕”的回答和继承,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手段,不是划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标准。如果是划分标准,那我国的改革开放岂不成了资本主义的复辟了吗?每一个成功都是新的起点,从认识马克思主义到党的建立,从领导工人运动到武装斗争,从苏维埃政权到新中国的建立,那个成功不是新的起点呢?我党我国也会在取得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这个起点上,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不断完善人民当家做主,解决社会突出问题的各种制度和法律,以宪法为核心,建立起一系列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和社会制度,就如王岐山同志说的一样:当前反腐以治标为主,为治根赢的时间。这正是新一届的党中央解决“腐败”这个社会突出问题的决心表达。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再次充分认识到了党和社会主义是来之不易的,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和社会制度,只有坚持党的本质与领导,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地位。
作为一名基层共产党员,应当以胸怀天下的大义和勇气,对社会主义,对党充满信心,不受资本主义奢靡之风的干扰,不与大官大财者攀比,相信党中央的惩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永远保持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权本质的决心,从自我做起,履行党员和基层干部的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端正党风方面做出自己的表率行为,以取信于民,从而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在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像在人大会议闭幕记者招待会上说的一样:当官就要断了自己的发财之路。作为一名基层的党员和干部,既然选择了党,选择了做国家干部,也应有大无畏的勇气说:断掉发财之念,全心为民服务。在此使我想起了江西瑞金红井景区一块石头上刻的谢觉哉的《焦官歌》:
你们说我做大官,
我官好比周老倌。
起的早来睡的晚,
能多做事即心安。
这是苏区时期共产党员的真实的写照,难道就不能成为今天的共产党员的指导吗?
抄宪法的心得体会篇6
心得体会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国家宪法日心得体会
我非常荣幸能够在国家宪法日这一天,参加各种活动,深入了解宪法的重要性。
首先,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宪法知识讲座。讲座的主讲人是一位资深的法律专家,他详细讲解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的职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我深刻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全体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
其次,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宪法知识竞赛。在竞赛中,我与其他同学进行了激烈的竞争,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获得了优胜。通过这次竞赛,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宪法知识,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
最后,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宪法宣传活动。在学校广场上,我们摆放了宪法宣传展板,向过往的行人发放宪法宣传资料,并回答他们的问题。通过这些活动,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宪法的内容和意义,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国家宪法日活动,我深刻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体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知识,深入理解宪法内容,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向身边的人宣传宪法知识,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总之,国家宪法日这一天,我深刻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也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宪法知识。我相信,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更加注重学习宪法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抄宪法的心得体会篇7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一句响亮的政治口号,而且是跨越宪法学、政治学与社会学的极富哲理的最新命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宪法是规范、限制国家权力,保护、保障人民权利的法律。宪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划分、国家权力的运作与公民权利的保障。所谓宪法精神,指的是人民权利高于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从属于人民权利,即人民主权。正是基于对宪法的理解,伟大导师列宁曾一阵见血地指出,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的新型宪法,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主权同样是我国宪法的精神。我国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先生曾极为精辟地指出,所有的公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限权”;所有的私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维权”,所有的社会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扶弱”。因此,“限权”、“维权”、“扶弱”应是我国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
新世纪新时期,要弘扬宪法精神,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使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就要依照《宪法》第四十一条,保护公民的监督权;就要依照《宪法》第十三条,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就要依照《宪法》第三章第一节和第五节,真正落实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作为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的地位;就要依照《宪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使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负责;就要依照《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使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总而言之,就要求依照《宪法》第五条,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就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新世纪新时期,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响应、衷心拥护、坚决支持,神州大地已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热潮。
和谐,是中华民族的道德要求和传统美德。今天,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权利观念、主体观念和利益要求有了较大程度提高,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由于少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缺失,以至于因利益问题产生的不和谐现象逐渐增多。在正在奔向小康社会的当代社会主义中国,仅有物质富裕是远远不够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万万不可遗忘。因此,党中央适时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求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三方面的关系,一要依靠党的政策,二要依靠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三要依靠宪法和法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妥善处理因利益问题产生的各种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人人心情舒畅、个个关爱他人、互谅互让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各地公、检、法机关开展的大接访活动,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此举解决了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积案、陈案,人民群众欢欣鼓舞,也进一步提升了公、检、法机关的整体社会形象。
弘扬宪法精神,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弘扬宪法精神。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弘扬“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国家机关及其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一宪法精神;必须使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自由权、财产权和监督权不受侵犯,并落到实处;全社会尤其是国家机关及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照宪法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运作,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把弘扬宪法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我们就能真正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抄宪法的心得体会篇8
通过学习,充分了解到了宪法的特点
一、现实性
一是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矗
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四是关于_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_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_“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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