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组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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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体会的时候是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的能力的,平日里相信大家一定都会产生不少新的想法,需要及时记录在体会中,以下是好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办案组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办案组心得体会7篇

办案组心得体会篇1

6月9日有幸参加了我区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业务和办案安全培训会议,受益良多。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我不仅学到了不少办案知识,还拓宽了视野,更增强了尽快转变角色,成长为一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信心。以下就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要勤学善思,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案件的查办和安全办案,都要求我们具备过硬的办案能力和较高的办案水平。面对着狡猾的办案对象,不将业务基础知识学深学透显然不行。特别是一些办案程序、办案章程方面的规定,要透彻理解和融会贯通。作为一名刚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新手,在业务方面还有很多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一方面,在工作之余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及业务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深度;另一方面,在办案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将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二、要防微杜渐,注重办案细节,做到文明安全。细节决定成败。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办案,需要办案人员从小处入手,注重细节。例如:“两规”期间随时关注被调查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谈话室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等。这些所谓的细节问题,千万不能忽视和大意,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对我们的调查工作的全局产生负面作用,甚至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成败。

三、要以人为本,坚持心理疏导,做到规范办案。坚持在办案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执纪执法观念,尊重人、教育人、挽救人,尊重和维护被调查人的健康权、休息权、申辩权、知情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除了要加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办案的章程,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更得注重事实和证据,用事实说话,用党纪条规说理教育,用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去感化,充分发挥政策教育的作用,让被调查人员心悦诚服,在心灵深处真正接受教育悔过认错,从而实现案件突破。

办案组心得体会篇2

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 担当实干

在新的征程上奋力谱写绵阳政法发展新篇章

--绵阳政法干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心得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充分体现了对四川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四川人民的深切关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对我们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中央大政方针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进一步科学审视现状、谋划未来工作,推动新时代绵阳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提供坚强政法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市政法干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政法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各级政法部门要按照省委、市委以及属地党委的部署要求,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下面一起来看看绵阳政法干警们的学习心得吧!

三台篇

三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敬勇

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给四川工作指引了方向,制定了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四川的深切关怀,体现了总书记对四川人民的牵挂厚爱,使我深受鼓舞、备受激励。作为基层党委政法委书记,我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以更高站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更硬手段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以更大力度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更强担当推进平安三台建设,以更实举措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三台的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列军

仲夏时节,习近平总书记赴川考察。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时隔4年第二次到四川考察调研,为四川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作为基层法院院长,一是要学深悟透新思想,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对于法院工作而言,在审执工作中,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立为人民执法、为人民办案的理念。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努力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展现新作为。要认真履职,主动跟进,遇事不推诿,负责有担当,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实。三是捍卫公平正义,严守政治纪律。我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谨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薛真勇

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让我认识到要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结合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紧紧围绕助力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要以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务实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要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三台检察发展新篇章。

三台县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 徐娟妮

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既从党和国家事业战略全局高度出发,又紧扣四川省情和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将带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围绕讲政治、保平安、惠民生的工作总思路,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把学习贯彻成效作为推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的奋进力量。同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启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以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通过定期“法治体检”精准掌握企业法治需求,持续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三查三优三化”专项行动为契机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对重点人群教育管理,持续防范营造养老、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氛围;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牵引,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在平安三台、法治三台建设中展现司法行政担当,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台县公安局芦溪派出所三级警长 张莉萍

我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要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抓住重点、找准亮点,突出抓好打击黄赌、枪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和长江捕渔采砂违法犯罪以及治安问题突出地区整治;加强社会面管控,抓好巡逻防控、重点人员和物品管控、公共安全防控,提升社会治安掌控力;发挥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示范作用,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好主动排查、动态管控、深化攻坚等措施,做到“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

谈心得 讲体会 话感悟 收获满满!

end

(来源:政治部)

签 发:显 福

审 校:奕 诚

小 编:佳 莲

投稿邮箱:mianyangcaw@163.com

办案组心得体会篇3

党的十九大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2018年2月7日,我与临潼检察12名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告别朝夕相处战友,脱下检察服,转隶监委。同年8月至11月份,我有幸参加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整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问责工作,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因此,我要有全身心投入的良好工作状态,要有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严把事实关、程序关、纪法适用关,确保案件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

在办案过程中,违纪事实落实是否到位,书证材料的调取,办案过程的安全,案件材料装订的规范等等,都是作为云中漫步项目组组长的我当时要考虑问题。例如,10月1日有一份谈话笔录,我浏览后发现五宗违纪事实笔录上只落实了三宗,对违纪事实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当晚我迅速通知一国土局长第二天十时许(即10月2日)前来西北饭店办案点接受谈话。当日安排同事落实了这二宗违纪事实。对一些为被调查人说情干扰案件正常办理的,我义正词严,敢于亮剑,那些对违法建设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无例外的出现在案件初核报告上。当时被谈话人员陪送交接工作,我们做得比较好,遇到同事调取材料不顺当的,都由我来完成,当我与有关部门处长们电话联系时,书证材料很快就派人送来了,这可能与我长期从事司法办案的专业知识有关......

由于办案涉及时间跨度大,违纪点、违纪部门和人员多,从事审查调查问责工作,办案强度比我在检察院审查批捕科工作时要大得多,节假日不休,晚上常加班,有时熬通宵,很辛苦、也很充实。有付出,更有收获。为我更好履职尽责,用好"两把尺子"提供了知识储备。这样的付出,值!

作者:王玉平 (西安市临潼区纪委监委)

编辑:孙钰颖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办案组心得体会篇4

梁为青 河南能源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坚持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更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重要体现。笔者认为,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和水平,前提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办案工作机制,根本是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核心是要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关键是要进一步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当前,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腐败分子作案手段翻新、智能提升,违纪违法行为诡秘、数额走高等,这些都对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从目前情况来看,一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办案手段相对落后、办案力量相对薄弱等因素,使办案能力和执纪水平与形势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影响和制约了查案工作的顺利进行,亟待需要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能力。

一、健全“三项机制”,形成办案合力

查办案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离不开方方面面的协调配合,必要时需要科学统筹,实行多兵种联合作战,才能彻查全案。就纪检监察部门而言,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局限性,制约了办案的力度和效率。查办案件,要求我们对涉及面广、问题较为复杂的案件提高组织化程度,要在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聚力、借力、优势互补,形成突破案件的整体合力。

健全协作机制。建立完善办案工作联席会议、重大案件协同办案等制度,建立健全纪检、财务、审计、劳资等部门参加的反腐败协作机制,使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优势互补、协同作战,为办案营造良好的环境。

健全责任机制。实行主办责任制,对重大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一包到底,严格落实定办案责任领导、定办案人员、定调查方案、定办案时间、包办案质量“四定一包”责任制。建立案件激励机制和办案过错追究机制,明确办案工作职责和权利,增强办案人员责任感和紧迫感。

健全督导机制。企业主要领导对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出面协调,为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排除干扰、减轻压力、增强信心,坚持做到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案件亲自协调,营造宽松的办案环境。

二、注重三个强化,提升队伍素质

查办案件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水平,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

强化业务培训。要通过业务知识、专题讲座、以会代训、以老带新、以案施教、以干促学等方法,使纪检监察人员系统掌握办案方法和办案技巧,促进办案水平尽快提升。

强化学习交流。要通过交叉办案、外派学习取经、举办案件经验交流会和业务研讨等方式,为办案人员提供更多学习交流的机会,以达到拓宽视野、充实知识、提高办案水平的目的。

强化自身形象,树立纪检监察人员良好形象。要坚持严于律己,始终保持革命锐气和浩然正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稳得住心神、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要秉公执纪,以对党负责的态度,公道正派处事,清正廉明执纪,决不让执纪活动变形走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既要敢于查办案件,又要与人为善,树立纪检监察人员可亲、可信、可敬形象。

三、着眼“三个突出”,提高办案能力

增强办案的威慑力,必须突出重点、创新思路。

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关注热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而影响企业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案件。要攻克焦点,认真查处职级不高影响较大、金额不多性质恶劣、事情不大反映强烈的“三不”案件,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突出案源排查。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认真受理、精心筛选举报线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尤其要把奖惩机制引入信访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物质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给予重奖,对诬陷他人的要严肃查处,以激发职工群众实名举报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宽其他案源渠道,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民主评议干部、专项治理、问卷调查等工作收集信息,多角度、多渠道拓展案源线索,从中筛选有价值的信息。在办案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挖掘窝案、串案,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有疑点的案件一定要一查到底,扩大成果。

突出办案技巧。首先是办案人员在接到信访批件后,要吃透信访案件反映的内容,分清主次,判断出线索的性质、程度和可信度、可查性,经过梳理线索和综合分析,拟定初核方案。其次是掌握好调查问话的技巧,尤其应注重问话的针对性,否则很容易失去问话的主动权,使办案走进死胡同。再次是抓好取证工作,获取物证、书证是查办案件的关键环节,并伴随查案的全过程,要通过获取有效物证和书证,打开案件缺口,逐步扩大成果。

四、坚持“三个延伸”,取得综合效果

把治标与治本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注重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完善一案两报告、一案一评议、一案一回访等制度,不断取得经济、社会和法纪综合效果。要向专项治理延伸,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使查办案件工作横向发展,纵向延伸,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的效果;向有效防范延伸,坚持实行“一案一整改”制度,通过对案件进行分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上的弊端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相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向警示教育延伸,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示警,使抱有侥幸心理的违纪人员受到震慑,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净化一方”的良好效果。

参考文献:

[1]贾新龙.新形势下强化国有建筑企业监督执纪审查工作的措施分析[j].现代企业文化.2020,(3).110,113.

[2]赵光斌.企业纪委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华章.2011,(25).36.

办案组心得体会篇5

近期,中心组织集中学习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其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柴艳茹讲的《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努力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六审查调查室李源伟讲的《审查调查中的安全问题》两节课,从思想认识,经验做法、审查调查各阶段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如何确保审查调查工作不发生安全问题,推动建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体系等几个方面,详细讲解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对我触动很大,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对此次学习的认识体会。

一、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

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底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对审查调查安全高度重视,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2018年5月28日在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底线,安全问题具有极端重要性,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赵乐际同志再次强调:要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安全。要教育引导审查调查组全体同志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安全问题,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准确把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性质定位,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事关全局,既是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二、安全问题贯穿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

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包括初核阶段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执行留置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搜查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讯问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询问证人及走读式谈话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等,要牢牢把握全过程的安全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审查调查组负责人、全体审查调查组成员均应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摆在首位,专题研究,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及安全预案,要做到这些阶段的安全保障,必须要做到选择合适的谈话地点并进行安全改造,全面了解谈话对象个人情况,以适当方式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好接送,做好谈话期间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医疗保障,做好谈话后回访,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三、关于如何确保审查调查工作不发生安全问题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认识,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准确把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性质定位,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事关全局,既是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参加审查调查的每一名同志都负有安全责任,同时还要明确每一项工作中的具体责任真正把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三)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既要谈问题又要注意教育转化,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既要促使谈话对象如实讲清问题又要做好心理疏导。

总之,审查调查工作一定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共同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案组心得体会篇6

矿区是一个神秘的地带,宝藏、财富、诱惑估计是大家对它的一个印象轮廓,现在小编就带你身历其境的走进翡翠矿区,近距离感受真正的翡翠矿场"源头生态"……

微信地图上的矿区坐落位置

翡翠矿区坐落在缅甸北部地区,距中国的云南边境地带仅两三百公里,方圆几千平方公里的矿区有大大小小上千个翡翠矿场。

卫星地图上的翡翠矿区

缅甸的路基还停留在中国上世纪70年代的面貌,通往矿区的路更是崎岖难行,遇到雨水天,路途简直就是梦魇,几百公里的矿区路经常一走就是一天……

大部分的矿区路都是这样的泥石路,挖掘机在帮助陷入泥坑的货车

在缅甸的法律上,翡翠、红宝石和柚木都属于国宝资源,外籍人到矿区做玉石宝石买卖抓到了属于重罪,会被判处残酷的水牢监禁,两个月"捞"不出来基本上就把人废了,虽然有一些高代价潜规则渠道,但还是面临极大的风险,每一年都有中国商人去矿区涉险被抓的故事发生,所以提醒大家矿区不是旅游景点,矿区更像是半个军事管理区,没有合法的出入证明切忌去翡翠还有莫谷的宝石矿区。

矿山上密密麻麻的挖玉人

准备好等待矿主安排进矿的挖玉人

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当地人就可以随便去挖采玉石,缅甸所有的矿场都是以股权部分承包给矿主的,其实真正开挖翡翠能赚钱的矿主实际一半都不到,所以"赌石"在源头就附加了"赌性"的基因,矿主们的结果只有两个,要么天堂,要么地狱……

大矿主们都会对自己矿区进行军事管制,有职业武装部队看守……

佛性社会的缅甸讲究"回馈",每天下午矿主都会开放矿区让老百姓来刨挖漏网之鱼,挖玉人也都带着一念天堂的期望,与生活、与梦想、与运气、与同伴赛跑……

矿区很多挖掘机同时工作为大开采打基??

莫西沙的一个矿区,矿工们纷纷涌入矿场

挖掘机挖出"矿物",不等挖掘机停好,矿工们立刻蜂拥而上。这中情况非常不安全

这样的矿堆几乎都是矿主曾经翻采过的,他们在里面看有没有“漏网之鱼”,这些矿渣对矿主们来说无足轻重,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却是莫大的福利,虽然机会很渺茫,但这里埋藏的某一块玉石可能就是矿工们一辈子的梦想……

矿工们跋山涉水攀登在随时可能滑坡的山体上寻找机会

矿工们正在寻矿,近几年矿区生态受到了严重破坏……

然而——梦想和现实总是差距很大,能找到好玉的矿工寥寥无几,他们更多还都是奋斗在温饱线上,贫困、辛酸、疾苦、悲悯才是他们的真实写照。

强体力劳动下,矿工的“简易”厨房与午餐

悬崖上的他们冒着随时可能丢失性命的危险,但他们相信危险的地方机会就会大一点……

你只知道翡翠的美丽和昂贵,却不知道每一块翡翠的来源。每一块翡翠都沾着无数辛劳者的汗水。他们希望每天都有所收获。因为他们身上,背负着一家老小生活的重担。生活从来没有容易二字。

长年挖玉人的手是这样的……

正在挖玉的矿工们,黄头发的矿工才14岁……

泥潭里搜索矿石的矿工,看上去狼狈不堪的他们却很开心

缅甸玉石矿工的生活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这样的生活。每天,像蚂蚁一样,四面八方蜂拥而至。有的全副武装,装备齐全。最厉害的装备是手上的那把铁棍子或者铁锤子!一头必须尖尖的。它用途是敲打石头寻找翡翠的声音!不要看到满地那么多石头就觉得一切很简单,其实很难。

近几年翡翠的产量比率越来越低,几百公斤的石料上面往往就产出半公斤一公斤的翡翠,大多数这样的矿工奋斗在各大场口矿区,但是他们的开采量相对于机械化作业的矿主们来说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据不完全统计,缅甸如今每年的翡翠开采量超过两万吨,但真正能构成宝石级的翡翠连两吨都不到。

一块玉石的来源,是致命的诱惑,也是千千万万采矿工人生活的心酸史。市场上要分辨那些是翡翠需要很专业的经验。实践出真知,这些是书上体会不到的。

看了本文,我想大家更能明白翡翠不是大家想象那样的容易挖到,要在无数石头中分辨。翡翠形成的条件很苛刻,由这些原矿可以被挖掘开采到手是需要付出很大代价的。

特别是品质好的翡翠并不是那么多和那么容易获得。因此,小编呼吁大家尊重矿工的劳动、经营者者良心售卖翡翠用品质说话,客户、玩家也需要尊重翡翠的来之不易。

办案组心得体会篇7

律师办理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一般要经历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律师在每个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一样,因此律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也不一样。在这里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会见犯罪嫌疑人是进行这些工作的前提,也是许多犯罪嫌疑人亲属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的初衷。“会见难”也是这个阶段众所周知的问题。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承办律师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有明确的规定。侦查机关不太喜欢律师在这个阶段介入,作为承办律师要理解这一点。在与侦查机关打交道时既要保持应有的耐心和大度,又要坚持有理有节、据理力争。本人最近在承办山东省某市特大交通肇事案时,坚持以上原则就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提出辩护意见。

案件转到检察院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向检察院递交办案手续,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然后会见犯罪嫌疑人。通过阅看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承办律师应该对案情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应根据案情确定是否需要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然后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辩护意见。

我将自己这几年的经验教训做个总结:

一、 委托人的话不能不信,不能全信,律师不能被委托人的的对案情的描述左右自己的思维。因为委托人见不到卷宗,除非已经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委托人也见不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案发当时委托人也未必在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侦查机关讯问时是如何交代的,其他人是如何交代的,这些情况,委托人一概不知。而且基于亲情关系,委托人的描述往往搀杂了极其浓郁的感情色彩,难以客观公正。

二、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公安机关的案件不如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证据翔实细致,因此,办理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讯问笔录中的矛盾之处,办理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定性。

三、注意询问技巧,不要公然做出对抗法庭的举动。特别在很容易被认为是诱导性提问的情况下,在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的情况下,不要继续我行我素,不妨换个方式发问。比如你问被告人“案发当晚,你没有和王某某在一起,对么”,如果此时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你不妨这样继续进行你的发问,“案发当晚,你和王某某在一起了么”,经过刚才的抗议或制止,相信不需要多高的智商,被告一定会明白怎么回答了。对于公诉人员的询问的内容,辩护人一般不要重复询问,因为公诉人询问的内容,一般都是不利于被告的,辩护人没有必要让被告再重复对其不利的话,强化法官对被告的不良印象。

四、律师尽量不要接触受害人,也不要试图从办案机关的'证人那里得到有利于被告的证据。因为即使他们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一旦案件出现反复,办案机关感觉到办案的压力,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一口咬定是律师诱导、教唆、逼迫的。一个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律师,还能指望他去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吗?那么,是不是明知道存在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也无所作为呢?显然不是,可以申请办案机关去调取证据!

五、除非有切实的把握,没有必要申请侦查机关的证人出庭做证。刚从事刑事辩护时,我也曾经申请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出庭做证,在有限的法院通知证人出庭做证的几个案件庭审过程中,也几乎没有什么收获。纠其原因,估计是公诉人为了稳妥,已经在证人出庭之前对证人进行了必要的辅导,证人已经掌握了如何应对律师的询问。

六、律师应该多了解些案例,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中发布的案例和本地的判例。中国虽然没有判例法,但是最高法院的判例肯定会或多或少影响地方法院的法官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事先知道以前的的类似案子法院如何判决,可以及时帮助律师调整辩护思路。

七、考虑到目前的司法环境,考虑到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监督职能,一般不要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免得打击律师的自信。如果坚信被告人无罪,最好将案件解决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我办理的案件中,那些被告在律师帮助下获得自由的案件中,没有一件是宣判无罪的,无一例外是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成功的。当然,不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并不代表不可以做无罪的辩护,有时候,做为一种策略,也不妨做无罪的辩护,但是那样做的前提,是作为辩护策略使用,而且,这种情况一般多发生在多人犯罪的案件中。

八、如何对待当事人请客送礼疏通关系?如果当事人问到他认识某某领导或法官,是不是需要疏通关系,我一贯的做法是既不制止也不怂恿--------之所以不制止,是因为律师没有义务制止,当事人自己愿意疏通关系是他们自己的事,律师的职责只是依法为被告辩护。之所以不怂恿,是为了依法辩护并保护自己。

九、如何看待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的证据一般难以取得,所以一般情况下律师不要附和被告关于刑讯逼供的说法。正确的做法是从其他方面着手,从能否形成证据链的角度做文章。

十、法庭辩论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法庭辩论阶段,无论案情多么简单,律师对这样的案子多么有经验,一定要写辩护词,而且辩护词不能三言两语草草了事。拉长篇幅不是为了体现律师对案件的重视,而是为了达到浑水摸鱼的效果。宣读辩护词时适当掌握速度,特别对于多人犯罪的案件,适当快一点。辩护观点是用来打动法官的,不是说给公诉人听的。庭后提交给法庭,法官能接受辩护观点就是辩护最大的成功,至于公诉人,记不清你有几个辩点,正好省缺他们一一反驳。司法实践中,对于公诉人不反驳的辩护观点,法庭一般情况下都会采信。

曾有一种说法,刑事辩护是律师工作的精华,是最能体现律师风采的。但现在随着律师业务的发展,这种说法已有点过时,有很多律师也许一辈子不会承办一件刑事案件。而且现在有很多律师不愿意承办刑事案件,不喜欢办这种挣钱少风险大的案子。但我仍然醉心于刑事法庭上那种唇枪舌战、酣畅淋漓的辩论,喜欢办理刑事案。我想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承办每一起案件时都要谨慎,坚持依法办案,并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好自己,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以上是自己的一点体会,希望与各位律师同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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