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自己遗忘已经读过书籍的内容,写读后感就是最直接的方式哦,写读后感其实是非常考验我们的理解能力的,有助于深化我们对书上事情的领悟,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心得读后感最新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心得读后感篇1
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之后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喜欢他的原因是:里面有许多有趣的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有:卖火柴的小女孩,豌豆上的公主,海的女儿,野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佷善良,很美丽的小女孩,拥有很大的自尊心。它不仅很坚强,也很勇敢。可以大胆的去面对别人,不是觉得自己很丑,就不敢去面对其他人。也值得我们学习她的优点。
?豌豆上的公主》这一课,也是很有趣的一课,讲的是:有一位王子,想找公主结婚,后来找不到,很伤心。我的感受是:想找公主结婚,就不要去放弃权力,要不然你就结不了婚。在一个黑夜里,门口有人敲门,是一个华丽的姑娘。这个姑娘告诉大家,她是一位公主,是不是公主,就来实验一下。到了明天,公主告诉大家她睡的很不舒服。我对这句话的感受是:要大胆的说出自己的话,不要认为是国王,就不敢说。
在《海的女儿》里,是一个非常心痛的课,他说的是:在大海里,有一个人鱼王国,王国里有六个公主,最美丽的是小公主。有一次,小公主浮出水面。他被一位王子吸引了,渐渐的爱上了他,从此,小公主做了一件很痛苦的一件事,是为了王子,她用自己的声音换来了腿,用刀割下了自己的舌头,是他晕了过去。我对这句话的感受是:勇敢,坚强,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代价。值得去找爱情。
?野天鹅》这一篇,讲的是:有一位继母,很坏,把公主的哥哥变成天鹅,要荨麻织披风,也必须不讲一个字,否则,哥哥就会丧命。我的感受是:为了救人,那么多年不说不笑,很勇敢,值得我们学习。
心得读后感篇2
我看过的课外书有很多很多,像天上的繁星一样多,数也数不清,有封神英雄榜,有,有,还有。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四大古典之一。
写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个不怕困难,跨过了万水,翻过了千山,走了十万八千里路,终于到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大闹五庄观。孙悟空大闹五庄观写的是镇元大仙让他的两个徒弟打两个人参果给唐僧吃。镇元大仙的两个徒弟把人参里给了唐僧吃,唐僧看了说这两个婴儿还能吃?只好两个徒弟吃了。猪八戒看了之后,口水直流,就让孙悟空去用金击到子敲来,孙悟空先打了一个人参果没有接住,掉在地上不见了。后来孙悟空又打了三个,拿回去分了。镇元大仙的两个徒弟去数果子,发现少了四个,说了孙悟空他们只吃了三个,还有一个掉在地上不见了。听着镇元大仙的指责,孙悟空恼羞成怒,把人参果树给推倒了。后来,镇元大仙回来了,让孙悟空把人参果树给医活了,孙悟空找了天上所有的神仙都不会。最后,孙悟空找来了南海大慈大仙的观世音菩萨,观世音菩萨用玉净瓶里的甘露,把人参果树给救活了。这里写出了孙悟空知错能改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最后,他们修成了正果,都封了佛:唐僧被封为檀功德佛,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被封为金身罗汉,白龙马被封为八部天龙,广力菩萨,盘绕在大雷音寺的擎天华表柱上。
这就是我今天看的古典之一——西游记。
心得读后感篇3
?茶花女》是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成名作。他通过这本书让当时的人们对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广大民众有了重新的认识。暑假里,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玛格丽特,令我由衷的敬佩!
玛格丽特一生坎坷,命运多舛,催人泪下。为了谋生,玛格丽特来到巴黎,却不幸落入风尘。这是个让她永远也不能翻身的地狱,为此,她也常常厌恶自己,可为了生计,她别无他法。原以为,这一生就这样在屈辱中度过了,想不到却遇到了阿尔芒。玛格丽特被他的真情感动,与他一同前往乡下生活。但是,好景不长,阿尔芒的父亲知道了这件事,便劝说儿子离开她。可阿尔芒不为所动,依旧坚持自己的决定。阿尔芒的父亲于是恳求玛格丽特,善良的玛格丽特不想因为自己个人的幸福而破坏一个家庭的和谐,所以她违心地离开了阿尔芒。不明真相的阿尔芒,一气之下对玛格丽特做出了种种侮辱,甚至伤害。最后,玛格丽特在误解和悲愤中离开了人世。
玛格丽特的高尚品质真令人敬佩!为什么她可以为心爱的人放弃一切?为什么她为了别人的幸福又可以放弃心爱的人,宁愿孤独?因为她善良、无私!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而成全他人。
看完《茶花女》,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人活着,不能太自私。想想我们周围,有些行为真让人感到脸红。为了少走几步路,随意践踏草坪;为了图方便,乱丢垃圾;为了省时间,随意穿越马路……很多人为了一己私利,而不顾社会公德,与玛格丽特相比真是无地自容!
古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朋友们,我们不能自私地活着,在做每件事之前,请想想:我们这样做对不对,会不会影响别人?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们一定会拥有一个文明的社会!
心得读后感篇4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反映了当时黑奴是怎么样被那些像黒格里和黑利的人残暴的训练。当时黑利看上了伊莱扎和汤姆两个人来替老爷还债。汤姆让伊莱扎和她的孩子逃跑,自己虽然害怕但还是坚定的一个人留了下来。汤姆宁愿自已多受点罪,也不会让老爷家再有一个奴隶来和自己做伴。他一次又一次的被棍子打得疼痛难忍,就一次一次的忍受着,依然没有屈服,最后死在了雷格里的乱棍之下。此后,在被凯茜设计的“闹鬼”事件惊吓不久,雷格里患了怪病而逝世,这群黑奴被解放了。
汤姆是一个有理想的人。“理想是一种责任,一种事业,一种用献身精神为动力的人类的共同追求。”这是冯骥才老爷爷说过的一句话。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不管是什么人,都有各自的理想,汤姆就是这样的人。理想小到一件鸡毛算皮的小事,大到为国家为民族的牺牲,我们都要为之坚持,为自已的理想面奋斗。
汤姆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不想让谢比尔老爷家再有一个人受苦,舍已为人,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别人。他这样善良的举动是为了让其它的黑奴有更好的生活,有幸福的明天。
汤姆是一个没有自由的人。看看当时他的情况,有人看管,有人鞭打,他完全没有自已的生活。和我们现在情况相比,现在我们拥有自由、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不向命运低头,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努力学习,为国家的富强,为民族的强盛而奋斗。
心得读后感篇5
轻轻的,轻轻的,青春慢慢地向我走来,似一阵微风拂过衣袖,让我不知不觉慢慢成长。
转眼间我走到了青春的大门前,带着小时的幻想、欢乐与泪水来了,不知何时,我已经走进了这扇华丽的大门,走进了青春。青春带走了小时候的童真无邪、欢乐,带来的却是多愁善感还有更繁重的学习与社会责任。
青春是美好的,总是让人留恋与后悔,留恋那段快乐的青春年华,后悔没有细细品味青春的滋味;青春也是苦涩的,总是让人流下晶莹的泪珠,总是让人感受到离别的痛苦;青春还是热烈的,似一团燃烧的火焰让人激情澎湃,让人挥洒拼搏的汗水;青春同样也是柔情的,让人的心灵纯洁无暇,感受到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亲情、友情。
在蓝蓝的天空下,我看着儿时的照片,总会轻轻的淡然一笑,啊!那时我多幸福。每当我想到在小学时与同学们的点点滴滴,心里不免会感到悲伤与忧愁。那时我才真正地感到了青春已经向我走来,我已经长大了。每到这时我便会埋怨青春,好想回到小学时代,与同学们在一起玩耍、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当我上了初中时感到更多的是快乐而不是忧愁,每天都能与同学们一起忙碌的学习、生活,一起欢笑、流泪,让我的生活更加充实、美好,每当这时,我会感谢青春,它虽然吹去了小时的纯真却送来了更多的笑容与泪水,更多的酸、甜、苦、辣,让我更加体会到了生活的真正意义。
大文豪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生活赋予我们一种巨大的与无限高贵的礼品,这就是青春:充满着力量,充满着期待、志愿,充满着求知与斗争的志向,充满着希望、信心与青春。”是呀!青春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们要好好地利用它,在一生中最宝贵的时候创造出一个个生命的奇迹。虽然我们无法改变大自然生老病死的规律,但我们可以把握青春的节拍,通过自身的努力来体现自己的价值。青春的真正拥有者属于那些拼搏者们,纵然风雨坎坷、艰难跋涉,可心中的信念仍牢不可破,一直向前!
在此我想对所有与我一样刚刚步入青春的同学们说:“要抓住青春的脚步,追赶青春,让自己比青春的脚步更快。
心得读后感篇6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仅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终,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此刻社会的人构成了多大的反差啊~此刻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此刻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十分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供给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我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以往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我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感情,友情都能够失去?但之后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感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仅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心得读后感最新6篇相关文章: